招聘文本: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党校是长宁区委领导下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专发﹝2019﹞1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长宁区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教研室教师1名,从事政治学、哲学、党史党建、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法学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3.热爱党校干部教育事业,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德才兼备。
4.招聘报名对象为:具有上海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身体健康。
7.具体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详见《2020年长宁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简章》。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2020年长宁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信息表》发送至邮箱:shcndx@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教师应聘+姓名+专业+高校人才网。 《报名信息表》中相关信息须规范准确填写,其中所学专业须填写本人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手机号准确,并保持畅通。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并对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应聘者的报名信息不真实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三部分。
1.笔试:笔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和专业理论知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及岗位匹配性。
2.面试:面试由长宁区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需携带的材料在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3.试讲: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进入试讲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教容教态。
4.试讲结束后,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1.由长宁区委党校统一组织到区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由长宁区委党校统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核实。
六、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陆老师 22110066、13816918118
常老师 22110082、1376164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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